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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註冊組長 - 研習專區 | 2025-04-01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局 114 年 1 月 13 日桃教小字第 1140003427 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及「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學校 應由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原住民族語為高級)以 上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且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已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指標,倘貴校閩南語文 課程尚有不合格教師授課者或預估 114 學年度尚無合格閩語 師資,請務必派員參加,本局將列入後續相關本土語文師資 列管填報依據。
三、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 114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共 5 天,研習時數 30 小時。
(二) 研習地點:桃園區大有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大有國小) 1 樓視聽教室。
(三) 參加對象及錄取名額:本市各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以能實際擔任教學者,預計錄取 100 名,額滿為止。
(四) 報名方式及日期:
1、 報名時間自計畫公告後至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
2、 請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並請各校自行審核參與研習教 師,如有疑問請電洽大有國小陳岱君老師: 03–3577715 分機 516 。
四、 為因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茶水杯及餐具。
五、 承辦學校大有國小因停車位有限,請學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 眾運輸工具。
六、 本案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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