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l14 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劃—國小新進正式教師 8 小時認證研習計劃。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緣由,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 |
三、 |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請本市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新進正式教師若無取得下述證書者,務必依規定參加研習。若已有取得以下其中一種研習證書,即免報名此次研習。 |
1、 | 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8 小時認證。 |
2、 | 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18 小時認證。 |
3、 | 永齡 29 小時認證資格。 |
(二) | 請各校主要承辦人確實審核貴校新進正式教師,並將需要參加之研習人員,至下方 google 表單網址填寫,以利後續核對。 (填寫網址: https://forms.gle/gZbGF3BZ1kfocArd8 ) |
(三) | 研習時間: |
1、 | 第一場次:114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 10 分至下午 5 時 10 分。 |
2、 | 第二場次:114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10 分至下午 5 時 10 分。 |
(四) | 研習地點:本市龍安國小。 |
(五)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前,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開課單位:龍安國小)報名,非新進正式教師(如代理、代課、鐘點)請勿報名,每場次預計錄取 180 名,國語 50 人、數學 100 人、英語 30 人,請擇一場次國英數其中一個領域報名,勿重複報名。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
(六) | 研習會場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 |
(七) | 學校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行安排停車,龍安國小北大門未開放,請由東大門進入(路線圖請參考附件二)。 |
四、 | 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8 小時。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龍安國小黃德州主任(電話: 03-3922797 分機 610 )。 |
六、 | 檢附旨揭計畫及龍安國小路線圖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