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114 )學年度訪視工作於 114 年 11 月至 115 年 4 月期間辦理,於訪視前應先完成訪視紀錄表之自評,並請申請人於委員訪視前線上填寫訪視自評表。訪視計畫公告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站(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其餘訪視紀錄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