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 109 年 12 月 23 日桃市體彥字第 1090937 號函暨所屬輕艇委員會 109 年 12 月 21 日桃市艇字第 1090000001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靜水競速: 110 年 3 月 20 日,暫定於石門水庫龍珠灣水域辦理。
(二)靜水障礙: 110 年 3 月 21 日,暫定於大溪河濱公園辦理。
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防疫計畫、 110 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各 1 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