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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研習專區 | 2020-09-07 | 點閱數: 371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 109 年 8 月 26 日桃社團字第 10900741151 號函辦理。  
二、  本府社會局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服務觀念,並促使市民投入公民參與,協助政府推動社會服務,特辦理本課程。  
三、  案內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須志工服務類型屬社會福利類者再參訓;基礎訓練則不限志工服務類型、皆可報名。倘志工服務類型非社會局備案之社會福利類運用單位,請勿報名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屆時完訓亦無法申請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併予澄明。  
四、  申請教育局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須有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證書,其中特殊教育訓練必須為本局委託辦理之教育類或交通導護類,爰上開本府社會局委託舉辦之特殊訓練係屬社會類,未符申請資格,僅基礎訓練可採納認定,報名研習時請特別注意,併此敘明。  
五、  本案採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教育訓練專區查詢,辦理單位「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聯絡電話: 03-4262881 ,分機 22 、 31 、 32 。  
六、  若貴單位參訓人數超過 10 人(含)以上,可參考桃園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辦志願服務法定教育訓練辦法,自辦線上或實體課程。  
七、  武漢肺炎防疫期間,為保護每位參與者健康,所有學員須配合手部酒精噴灑消毒及量體溫,額溫超過 37.5 度、耳溫超過 38 度的學員,請聯繫 1922 防疫專線並盡快就醫,當日恕不開放入內參與課程,敬請見諒。  
八、  隨文檢附簡章各 1 份,課程內容及資訊若有更新,以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為主;有關桃園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辦志願服務法定教育訓練辦法,請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最新消息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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