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彈性學習課程補充說明」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55855 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教學現場能充分理解彈性學習課程之理念、精神,以及可行作法,進而具體落實所規劃發展之課程,特訂旨揭說明,請貴校據以落實彈性學習課程規劃與發展,俾維護學生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