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警察局 110 年 7 月 2 日桃警交字第 11000475911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 貴校如位於旨揭多肇事路口附近(約 500 公尺內),請將多肇事路口納入校園安全地圖,並向親師生宣導多肇事路口位置及其危險性,教育學生防衛兼備之用路行為,避免成為交通事故受害者。 三、 承上,貴校如有改善校園周遭多肇事路口交通環境需求,以 提升學生通學交通安全,建議函請本府交通局協助辦理會勘 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