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0 年 9 月 13 日府衛疾字第 1100226872 號函辦理。 二、因應境外移入 Delta 變異株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年 9 月 3 日起,強化桃園市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民眾落實遵循。 三、旨揭公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公告項下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