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11 年度高國中小學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實施計畫暨心衛諮詢時間表 1 份, 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11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服務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及其相關家長、 老師等。 |
(二) | 服務內容: |
1、 | 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
2、 | 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 |
(三) | 執行地點: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家庭會談室、家庭教育中心 2 樓會議室。 |
三、 | 本案陪同個案諮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為落實防疫規定與兼顧心衛諮詢之功能,請申請學校務必配合量測體溫、消毒,並請與會教師、家長、主要照顧者等人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且滿 14 日或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 |
五、 |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中心江明峰心理師(聯絡電話: 03-4625566 分機 616)及曾麗霞心理師(聯絡電話: 03-4609199 分機 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