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11390 號函辦理。
二、 COVID-19 防疫期間,國內監測資料顯示腸病毒活動情形明顯低於過去同期,惟將累積更多易感宿主,且隨著各項社區防疫措施逐步放寬,腸病毒流行風險將持續上升,本(112)年需嚴加防範腸病毒 A71 型、 D68 型及新生兒腸病毒發生。
三、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自去(111)年 12 月起,國內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已有緩升趨勢,且社區持續有腸病毒活動,去年累計 3 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分別 2 例感染克沙奇 A2 型及 1 例感染腸病毒 D68 型,其中 1 例死亡(感染 D68 型)。腸病毒 D68 型曾於 106 年造成 12 例重症個案;腸病毒 A71 型約每 3 至 4 年出現較明顯流行,近期曾於 105 年及 108 年較為活躍。
四、 請貴校(園)務必持續依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落實腸病毒監測及防治工作:
(一) 請留意孩童健康情形,若有腸病毒相關症狀,應儘速就醫確認,痊癒後仍應繼續注意個人手部衛生。
(二) 5 歲以下嬰幼兒為腸病毒重症高危險群,如發現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以掌握治療黃金時間。
(三) 加強校園及機構內個人衛生、咳嗽禮節及正確洗手,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倘出現腸病毒確診案例,請依規定落實通報。
(四) 落實衛教宣導正確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相關知識及「生病不上課/班」防疫觀念,以降低交叉感染的機會。
(五) 強化居家、學習環境之清潔,針對學童常接觸之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確實泡製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
(六) 酒精對腸病毒之毒殺效果有限,一般環境及常用物品消毒,建議使用500ppm 漂白水(10 公升清水+100 毫升含氯漂白水)消毒;遭感染者口鼻分泌物、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建議使用 1,000ppm 漂白水消毒。
(七) 依據「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事項辦理通報及停課作業。
五、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六、 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請協助轉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補習班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