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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設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3-05-03 | 點閱數: 146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4 月 17 日新北教國字第 1120689443 號函辦理。

二、 本案資訊摘陳如下(詳如招生簡章):

(一) 上課日期: 112 年 7 月至 113 年 7 月(上課時間依實際課表為準)。

(二) 授課內容:新課綱素養導向進行跨域教學討論、課堂講述、小組演練、實作練習、專題報告、成果分享、線上影片教學討論及小考等方式實施。

(三) 上課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 101 號)。

(四) 上課費用:

1、 本市全程參與並取得學分證明書者,由本局補助報名費新臺幣(以下同) 2 萬元(每人費用含行政報名費、學費及代辦教材費)。

2、 未完訓者需依其上課情形自行負擔費用,並於參訓結束後,依本局指定方式由學員之所屬學校繳費至本局代收代付帳戶,收費說明如下:

(1) 開訓日後逾一、二階段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二者才退課者,繳交報名費 2 萬元(每人費用含行政報名費、學費及代辦教材費)。

(2) 開訓日前即提出無法參與訓練並退課者,扣除學費及代辦費,繳交報名費 300 元。

(3) 開訓日(含當日)後一、二階段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一(含)以下並退課者,繳交報名費 6,210 元(含行政報名費,學費 30%、代辦教材費 30%)。

(4) 開訓日後一、二階段受訓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至三分之二(含)以下並退課者,繳交報名費 1 萬 3,300 元(含行政報名費,學費 66%、代辦教材費 66%)。

三、 完成本學分班之雙語教師,應協助服務學校之雙語教學及相關行政工作。

四、 請貴校於 112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前將調查表( Excel 檔和核章掃描 PDF 檔)、參訓教師之身分證影本、國小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及英語能力證明免備文逕寄至 sh10024491@ms.tyc.edu.tw 。

五、 檢附「112 年度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領域在職教師 CLIL 雙語教學增能學分班」實施計畫及本案調查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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