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校教務處規劃於 113 年 1 月 22 日至 113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12 時提供國中學生志願服務學習工作,每時段服務人數 10 人。
三、若有意願加國中學生志願服務學習工作者,請自行與教務處設備組 曾組長連繫,連絡電話: 368-2943 分機 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