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 112 年 11 月 29 日桃教小字第 1120119742 號函辦理。 |
二、 | 為激發教師創意,精緻教學技巧及評量策略,設計具有情境 脈絡之英語教學方案,引導教師設計全英語教學活動,促進 學生活用英語,拓展英語學習認知與視野,爰辦理本計畫。 |
三、 | 本計畫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辦理期程: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28 日止。 |
(二) | 實施對象: |
1、 | 單一作者:本市在職公立國小教師(含代課、代理教 師)。 |
2、 | 教學團隊:每隊成員 1 至 3 人,各校不限隊數,亦可跨校 報名,惟跨校報名之團隊須推派 1 校為課程實踐學校。 |
(三) | 實施方式: |
1、 | 教案設計主題:依據各校現行採用之教科書、教材之單 元進行教學設計。 |
2、 | 教案設計文本:應涵蓋教案設計主題名稱、使用之教科 書/教材版本及單元、教學進行步驟、實施成效及教學省 思。 |
3、 | 影片錄製:影片長度以 3 至 5 分鐘為原則,可分段拍攝 ,每段影片中應加註說明文字。 |
(四) | 參賽獎勵: |
1、 | 擇優獎勵第 1 名 1 件、第 2 名 2 件、第 3 名 3 件,佳作及入選若干。 |
2、 | 送件之教材(含教學設計、課件、教學影片)經審查會議審核通過,並經審查意見修正通過者,各研發小組每人核予嘉獎 1 次,撰稿費 1,200 元/千字(最高 1,600 元)、教案(含講義及簡報)圖片使用費 300 元/張(最高 1,200 元)、圖片版權費(教學影片)每件 2,600 元(最高 2,600 元)。 |
3、 |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入選本市優異教學技巧、創新教學設計或命題競賽前 3 名者每則給分數 0.1 分;由多人合作者,著作分數平分之,相關之費用亦平分之。 |
四、 | 檢附「桃園市 112 年度國小全英語教學核心素養導向優良教案徵選計畫」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