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送「戒菸專線之戒菸教育服務說明」及「學校單位轉介未滿 20 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作業事項」各 1 份,可運用於學生戒菸教育工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34625 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辦理之戒菸專線服務,已就青少年戒菸發展出結構式戒菸教育服務模式,如貴校有未滿 20 歲違規吸菸學生接受戒菸教育之需求,請依旨揭文件提出申請。 |
三、 | 另檢附所需之「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及轉介資料電子檔(如附件),或可逕至該署「健康九九網站」菸害防制館/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頁面下載運用(網址: https://gov.tw/h9V)。 |
四、 | 旨揭文件所載內容及戒菸專線轉介服務之詳細事宜,請逕洽彰化基督教醫院業務窗口李小姐或曾小姐,電話:(04)723-8595 ,分機 85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