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13年第11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一案,請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1230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
三、報名相關訊息如下: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止。
(二) 收件地點:欲報名者請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紙本1式2份,寄(送)至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收,信封請加註「113年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
(三) 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雲端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SrhvUVsmP8B6XbwxJ2udkP98lTBpcxm?usp=sharing,依申請類別新增資料夾並將資料夾命名為「校名-職稱-姓名」。
(四) 本案聯絡人: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電話:03-3175755分機210或209。
四、檢附旨揭申請表件及注意事項各1份,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