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違規攜帶、寄送或跨境網購肉類產品至臺灣,以避免受罰,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113 年 5 月 27 日新聞稿表示, 113 年 1 月至 5 月 10 日搜尋網路販售疑似動物檢疫物計 53 件,其中豬肉製品 10 件,據該署資料顯示,在 111 年及 112 年端午節前後 3 個月(5 、 6 、 7 月),搜獲境外肉粽的比率分別佔該年度的 74%(34 件/全年度 46 件)及 86%(12 件/全年度 14 件),且商品出貨地位屬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疫區的中國大陸。 |
二、 | 請貴校(園)提醒教職員工生勿於網路購買疫區或來路不明境外肉製品並告知海外親友不要自境外寄遞豬肉產品到臺灣,若收到來路不明含豬肉產品的包裹,可逕聯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稱防檢局)收取,或就近親(寄)送至該局各分局或地方動物防疫機關進行銷毀。 |
三、 | 貴校(園)可運用下述相關資料,進行非洲豬瘟防疫資訊宣導: |
(一) |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 |
(二) | 本局局網(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