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3 年 11 月 15 日桃教小字第 1130113910 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及「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學校 應由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原住民族語為高級)以 上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且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已納入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指標,倘貴校閩南語文 課程尚有不合格教師授課者或預估 114 學年度尚無合格閩語 師資,請務必派員參加,本局將列入後續相關本土語文師資 列管填報依據。 |
三、 | 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 114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二)、同年 1 月 22 日(星 期三)及同年 1 月 22 日(星期四),共計 3 日,研習時數計 18 小時。 |
(二) |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民小學教師。 |
(三) | 研習方式:採線上研習。開設本次研習專用之 google classroom 教室,並使用 Meet 平台進行線上同步授課,參與線上研習教師需加入該課程,並配合不定時線上點名及完成線上作業繳交,以利核實發放研習時數。 |
(四) | 報名方式:參與本次研習,除於「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 口網」報名外,另需填寫報名資料表單( https://forms.gle/4p8hQTL3VtjWbMFfA ),以利 classroom 教室邀請及研習 相關訊息聯繫,如未填寫表單則將不予錄取。 |
(五) | 報名人數上限: 200 名。 |
(六) | 報名日期:自本計畫公告日起至 114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倘報名人數額滿,則提前關閉報名網站),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並請貴校自行推派教師參與研習,如有疑問,請逕洽蘆竹區光明國小教務處(電話: 3127066 分機 210 )。 |
四、 | 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參加本 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暨「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規定核予教師禮券及行 政敘獎,通過基礎級、初級者,每名新臺幣(以下同) 1,000 元整禮券及核敘嘉獎 1 次;通過中級者,每名 3,000 元整禮券及核敘嘉獎 2 次;通過中高級以上者,每名 5,000 元整禮券及記功 1 次。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實際授課之教師另有相關敘獎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