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 114 年 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4188 號函、「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中程發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依前揭要點規定略以,國教署補助學校依個別條件、資源及需要,訂定各該學年度實施計畫,辦理課程、國際交流及學校國際化等工作。 |
三、 | 本年度申請期程自 114 年 1 月 21 日至 3 月 3 日下午 5 時止,,請貴校逕至「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ietw2.edu.tw/)進行線上填報申請,並列印核章後上傳。 |
四、 | 依前揭要點第 3 點附表規定略以,國教署補助學校規劃辦理旨揭計畫各項目最高核定經費,分述如下: |
(一) | 「課程」項目:新臺幣(以下同) 20 萬元,同時申請「國際教育教師共備社群」另增加核定 5 萬元。 |
(二) | 「國際交流」項目:依申請類別及前揭要點核定經費。 |
(三) | 「學校國際化」項目:依國際化指標達成程度分為初階 20 萬元、進階 25 萬元及高階 30 萬元,每校每階限申請 1 次。 |
五、 | 如有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逕洽本市國際教育中心-大園國際高中張小姐(電話: 03-3813001#925 );倘有系統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李建芎先生(電話: 02-27301162 )、熊亭筑小姐(電話: 02-27301161 )。 |